佛光大學 樂活產學院/健康樂活暨管理學院114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升等時程表
教師向人事室 提出資格檢核 |
教師向系所 提交升等資料 |
學系資格 審查作業 |
學院初審及外審作業 | 校教評會複審 人事室函報教育部 |
114/4/1前 | 4/10前 | 4/20前 | 初審:114/05/31前 外審:114/09/15前 |
114/10/31前 |
一、系所資格審查:(4/20前)
1、教師送審著作或作品一式五份(研究著作、
2、前一職級升等代表著作、成就證明、技術報告或藝術作品一份。
3、A01教師升等基本資料表(含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)─需經人
A02教師升等著作確認表、
A03教師升等評量表、
A04著作、作品審查迴避參考名單、
A05教師升等著作異同對照表(若無得免填)、
A06教師資格審查代表著作合著人證明(若無得免填),
以上表格從人事室網站下載(表格下載-【教師升等專區】),
4、教師升等評量表佐證資料一式三份(需檢附所有評量項目之佐證
5、系務會議紀錄(含辦理教師升等學系確認表)。
二、學院初審作業(請各學系於4月21日(週一)下班前送院辦理
1、院教評會依申請者之教學、研究、服務與輔導項目進行審查,
2、著作外審:
(1)由學院彙整升等初審通過案件及資料,
(2)外審審查人員名單由教務長、副校長一人、
(3)外審通過之門檻為成績七十分(含)以上為及格且審查人三分